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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以下投诉举报方式!一旦发现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有违规行为,请举报!
上传时间:2019-10-21

记住以下投诉举报方式!

一旦发现住房租赁中介机构有违规行为,请举报!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

二、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源,赚取住房出租差价。

三、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五、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六、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的“黑中介”。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024-23448626 

沈阳市房产局             024-22975180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11-83610406

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12-5568309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24-57612280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24-44521071

丹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15-2130315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16-3861463

营口市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0417-2877969

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18-2770509

辽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19-2128115

铁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24-74848110

朝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21-3625111

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27-2812262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429-3114070

 

除拔打上述举报电话外

你还可以通过关注“辽宁省房地产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

和登录辽宁省房地产中介诚信服务平台www.lnfxr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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